
南通市城西小学的施教区范围为外环西路接城港河以东—食品路以南—孩儿巷南路接人民中路接河西街以西—任港河以北。
入学条件:
(一)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特别说明:各法定监护人需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均需留存,以备核实、核查。
敬请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根据以上要求整理好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根据新生入学申报平台预约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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