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折”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买新房的)其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
拆迁过渡期间,确因暂住地与原户口所在地较远,无法在原施教区就读的,持户口本、拆迁材料、暂住证等有关证明到暂住地所属的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如该学校班级人数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有学额的指定的学校借读,并按规定缴纳借读费。
扩展资料:
如已分配或购买了新房,将户口迁入自己的产权证的实际居住地,持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属施教区的小学办理就读手续。
相关规定如下:
(1)孩子父母的房产和孩子的户籍都在划片内;
(2)其他情况: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房产在划片内,孩子的户籍也在划片内,且孩子的父母在昆明没有房产,此种情况可以依据第一层次划片入学,但孩子的父母亲需要提交昆明市房管局开具的“无房证明”。
第二层次:人户分离,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划片内,但户籍属于昆明市主城区的。
第三层次:人户分离,孩子户籍属于划片内,但法定监护人在昆明主城区无房产且租住在划片内的,孩子父母亲需提交昆明市房管局开具的“无房证明”。
第四层次:人户分离,孩子户籍属于划片内,但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不在划片内。
第五层次:若公办小学在安排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后,有空余学位的,将按《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网络问政平台-房子拆迁,小孩读书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