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如下:
- 录取原则: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统一实施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 投档原则:录取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等志愿,被检索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
- 录取批次:
- 提前批次: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 第一批次:分2小批,第1小批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第2小批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各县(市、区)自定填报批次〕、五年制高职(高师),省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
- 第二批次:其他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
具体招生录取政策可参考南通市教育局官网或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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